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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级对县区(园区)赋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28    来源:市数据局  字号:[ ]  

落实《关于加快县域经济突破的实施意见》(淮发202314中赋予县区(园区)更大自主权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要求,推进县区(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赋予县区(园区)审批权限,强化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确保各县区(园区)有序承接到位并认领实施,做到赋权事项领得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重点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实现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审批在县区(园区)层面办理,推动涉企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实现县区(园区)事县区(园区)办。

二、赋权原则

1依法赋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项目建设、市场准入、生产经营等涉及的审批事项依照法定要求赋予县区(园区)管理机构,做到“依法下放”。

2能放尽放。除化工行业以外的工业企业,关系安全、环保等重大公共利益,以及跨行政区域、需全市统筹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聚焦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全链条,将能够助推县区(园区)建设发展的经济管理权限实施赋权,做到“能放尽放”。

3按需赋权。把握好行政权力事项赋权的统筹性和整体性,与县区(园区)行政管理的实际需求结合,重点关注县区(园区)需求突出的事项,做到“有需就放、能接就放”。

4闭环管理。将企业全生命周期中涉及的市场准入准营、立项到竣工验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全流程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县两级清单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三、赋权范围

1区域范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淮安区、清江浦区、淮阴区、洪泽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等10个县区(园区)。

2事项范围:企业全生命周期(除化工行业)审批事项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过程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二是企业市场准入准营、退出市场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三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本次赋权共40项。

四、赋权方式

此次赋权综合运用直接审批、委托审批、分支机构审批及受理初审权下放等赋权方式,由县区(园区)承接各相关事项,确保事项“放得下”“放得稳”。

五、分段实施

(一)清单编制阶段20244月底前)

(二)建章立制阶段202451日-630日)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471日-831日)

(四)总结评价阶段202491日-930日)